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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政部部署2026年“三区”教师专项计划,拟选派11356名骨干教师赴脱贫地区支教一年。中央财政按人均2万元分担经费,保留支教教师原待遇,鼓励“组团式”帮扶。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实施2026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26—2027学年计划选派教师多少人?有哪些选派要求和形式?一起来看看——

计划选派多少人?

《通知》明确,2026—2027学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主要面向脱贫地区实施,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民族县、革命老区县、边境县等地区倾斜,计划选派教师11,356名。

要求各地综合研判区域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优化省域内名额分配,加大跨县跨地市选派力度,充分调动优质资源,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

有哪些选派要求?

在选派要求上,原则上选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学校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

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任工作。大学生实习支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不列入选派范围,短期的基层巡讲和支教、试用期教师也不列入选派范围。

有哪些选派形式?

在选派形式上,鼓励以“组团式”形式选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

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同时,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形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支教教师权益如何保障?

《通知》强调,要完善政策与经费保障,切实维护支教教师权益。

选派到“三区”的支教教师,支教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支教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补助,其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

受援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选派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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