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3日讯 东方盛虹(000301.SZ)4月11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署投资项目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显示,为了进一步“强链、延链、补链”,提升公司竞争力,持续构建“1+N”多元化产业链格局,2026年4月9日,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科新材料”)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签署了《合作意向协议书》,约定虹科新材料在连云港徐圩新区投资新建芳烃产业链提质增效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33.30亿元,投资周期尚未确定。
该项目建设内容预计主要包括:15万吨/年TDI、5万吨/年HDI、30万吨/年PC、24万吨/年烧碱、24万吨/年双酚A等共10套关键装置。
若项目顺利实施并建成,公司可进一步向芳烃产业链下游延伸,丰富新能源新材料产品布局。
《合作意向协议书》尚未生效,待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并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东方盛虹公告提示,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协议书》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产品和产能、建设周期及安排、付款安排、投产时间、项目进展等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或不可抗力影响而变动。
东方盛虹2025年4月3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延迟焦化优化改造提升项目的议案》获审议通过。为保证延迟焦化装置生产高值石油焦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从而进一步增强炼化一体化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炼化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200万吨/年焦化原料预处理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本项目预计投资约345,524万元,建设施工期预计为2年。
2025年度业绩预告显示,东方盛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0万元至15,000万元,2024年为亏损229,684.1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51,200万元至亏损56,200万元,2024年为亏损265,383.20万元。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有息负债超1437亿元,9个月的财务费用高达34.37亿元。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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