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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甘肃陇西县纪委监委通报11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第10起案例中,该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免于刑事处罚。

据陇西县纪委监委通报, 2017年9月4日,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酒驾驶小轿车在巩昌镇崇文路恒力大厦附近将正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宋某某碰撞致死。2018年3月2日,陇西县人民法院判决毛志尧犯交通肇事罪,免于刑事处罚。2018年3月27日,毛志尧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8年12月20日,毛志尧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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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陇西县人民法院就此事发布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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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称,2019年1月25日,陇西县纪委监委通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通报受到网民关注。我院注意到该舆情后,立即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启动了对被告人毛志尧交通肇事罪一案的专案评查。现评查工作正在进行,待评查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评查结果。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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