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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可思议,竟然有人上班7年上错公司!这样的事情,有点扯,然而,这事确实发生在武汉42岁的单亲妈妈陈女士身上。不过,说她上班7年上错公司其实是另有内幕的,现在,陈女士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接着,我们来了解下这事的详细情况。

上班7年上错公司 具体详情曝光背后原来是公司搞鬼

网络配图

经了解得知,陈女士在11年离婚后独自带着儿子生活,她的月薪是三千,但这除了要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外,还要负担儿子的生活、上学、培优等费用。随着儿子渐渐长大,陈女士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每个月800元的社保费让她已经无法承受了。然后,在去年3月份,陈女士向工作了7年的影楼A公司提出,希望A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然而得到的答复却是“工资中已经含有500元的社保补贴”。这让她震惊不已!

之后,陈女士咨询律师。律师告诉她,A公司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她可以以公司没有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且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当年5月,陈女士书面辞职之后,向武汉市江岸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曹红玲律师受指派免费承办此案。

曹律师找到陈女士,希望她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陈女士表示,自己手上并没有劳动合同,因为每次在合同上签名之后,影楼都会把合同收走,自己只有离职申请表和发工资的银行明细。但离职申请表上没有公司公章、工资转账银行明细上也没有显示公司名称,也就是说陈女士并没有能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曹律师找到陈女士,希望她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陈女士表示,自己手上并没有劳动合同,因为每次在合同上签名之后,影楼都会把合同收走,自己只有离职申请表和发工资的银行明细。但离职申请表上没有公司公章、工资转账银行明细上也没有显示公司名称,也就是说陈女士并没有能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上班7年上错公司 具体详情曝光背后原来是公司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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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陈女士找到银行,重新打印出带有工资支付单位名称的明细单。曹律师代理陈女士申请了劳动仲裁,主张社会保险损失赔偿、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当陈女士觉得胜券在握时,庭审中却出现了意外。影楼A公司出示了一份陈女士亲笔签名,且盖有影楼B公司公章的劳动合同。

难道真的上班7年上错公司?陈女士感到震惊,这怎么可能呢?随即,她想起,次签合同时只在签名处签名,根本就没有留意过公司名称,而且影楼A公司的大门上也确实挂着影楼B公司的牌子,想到这,陈女士都觉得自己搞错了。事实就是这样?曹律师表示,假如陈女士真的是与影楼B公司有劳动关系,那么不仅所有的法律程序得重来一遍,而且还可能被认定为旷工,甚至社保补贴、经济补偿金的诉求也无法得到支持。

上班7年上错公司 具体详情曝光背后原来是公司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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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律师让陈女士不要慌张,她以银行转账工资明细为证,证明陈某的工资由影楼A公司发放。同时,曹律师仔细核对营业执照,发现两个影楼公司的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完全相同,并且经核查证实,两个公司分别由一对同胞兄弟所开,虽然是两个公司,但却共用一套人事和财务人员。这些证据,完全推翻了影楼A公司的说词。10天后,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影楼A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江岸区人民法院起诉。去年底,一审维持了仲裁的裁决结果。

今年初,影楼A公司仍然不服,又上诉至武汉中级法院。

官司打到这个份上,影楼A公司的总经理毕某(化姓)这才得知这一官司。他主动找到法官,表示此事是影楼人事部门负责人“玩巧”所致,并非影楼真实意图,愿意按一审判决结果赔偿陈女士。

今日,陈女士告诉记者,经过调解,影楼A公司支付了她社保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等共计5.6万元。

本文来源:【文先生娱乐知己】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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