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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明确广告引证内容的定义、原则及广告主对真实性、准确性的举证责任。针对实验、统计、文献等不同来源,细化规范要求,并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及利用绝对化用语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作出具体规制,旨在遏制违法广告、缓解“营销焦虑”,防止“内卷式”竞争。

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聚焦商业广告引证内容,出台《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进一步完善广告监管制度体系,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广告引证内容监管工作,帮助广告活动主体提升广告引证内容合规能力。

明确适用范围。《指南》明确“广告引证内容”“引证广告”等概念及其应当遵守的一般性原则,强调广告主依法应当对引证内容等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依法承担举证责任。

规范引证内容。《指南》针对实验测量、统计调查、文献资料等不同情形,细化不同类型引证内容的规范性要求,并对广告引证内容构成虚假广告的情形等作出分类说明,回应社会关切。

细化监管规则。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广告,从正反两个方面对广告内容作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对借绝对化用语等导致消费者对其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产生错误认知的违法情形作细化列举,以进一步健全广告监管制度体系。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广告提示性用语乱象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遏制“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先射箭后画靶”等违法广告,缓解广告主“营销焦虑”,引导其主动摈弃“文字游戏”式广告,切实防范通过制造所谓“萝卜坑赛道冠军”等手段加剧“内卷式”竞争。

责任编辑: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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