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国内频道>国内新闻
分享

关于启用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公告

2026年第2号

依照《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便利人员申办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启用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4月15日起,启用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同时停止签发纸质证件,已经签发的纸质证件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

二、年满16周岁以上中国内地居民可以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移民局12367”APP和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申请有效期三个月以内的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网上申请有困难的中国内地居民可以前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指定的派出所现场申请。

三、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偕行不满16周岁子女或者申请有效期一年的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中国内地居民,须前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指定的派出所现场申请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四、申请人可以指定电子邮箱接收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或者由签发机关协助下载打印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五、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应当与持证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同时使用。持证人在接受查验时,可以使用手机等移动通信终端出示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也可以出示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打印件。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请咨询12367服务平台。

特此公告。

国家移民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

责任编辑:庄婷婷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最新国内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沙特借助美国载人绕月任务发射一颗卫星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