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国内频道>国内新闻
分享

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子印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电子印章管理和应用活动进行规范。《办法》适用于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

《办法》明确,电子印章是基于密码技术和相关数字技术表征印章的特定格式数据,用于实现电子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符合规定的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办法》规定,电子印章管理包括申请、制作、备案、使用、注销等环节,加强全过程信息保护和相关信息系统安全,推动电子印章规范管理。

《办法》要求,电子印章管理工作遵循统筹推进、分级管理、规范标准、安全可控的原则。国家密码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推进全国电子印章的规范管理和推广应用,各地区各部门应当统筹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电子印章的规范管理和推广应用,促进电子印章互信互认。

责任编辑:赵睿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相关阅读
关键词: 电子印章
最新国内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央行:坚持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