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4月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日出台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对失信惩戒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坚持过惩相当,避免泛化滥用惩戒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对失信惩戒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了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对象,在申请政府资金、享受税收优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股票债券发行、评先评优、公务员录用遴选调任聘任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者禁止,要保证将失信惩戒措施刚性执行到位。
同时,也将根据《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建立信用政策出台前的评估措施,清理假借信用评价、信用管理之名变相设置市场准入门槛,设立交易壁垒,制造地方保护等行为,坚决防止信用管理措施泛化滥用。(总台央视记者 孙渊 张艺瑾)
责任编辑:赵睿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 京津冀三地推出区域信用提升联合举措2025-02-27
- 让信用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2023-11-16
- 莆田出台信用合规建设指引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11-04
- 最新国内新闻 频道推荐
-
全国各地开启赏花季 “春日经济”创造消费新2025-04-02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