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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年多的等待之后,证监会一纸公告,让中粮地产(000031)酝酿已久的超百亿收购案被否。

10月25日晚间,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告,因中粮地产交易标的资产定价的公允性缺乏合理依据,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而未获通过。

根据中粮地产10月8日披露的最新《购买草案》,此次交易方案为中粮地产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明毅收购其持有的大悦城地产91.34亿股股份,标的股份占大悦城地产总股本的64.18%,占大悦城地产已发行普通股及可转换优先股合计股份数的59.59%。

同时,中粮地产还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4.26亿元,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中粮地产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3.63亿股。

此前,交易双方经协商同意,此次重组的交易对价确定为147.56亿元,由中粮地产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此次重组的全部交易对价。由于大悦城地产刚于2018年7月9日实施分红派息,明毅获得的现金分红,故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做出调整,由147.56亿元调整为144.47亿元。

实际上,如若此次交易完成,大悦城地产将成为中粮地产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规定,该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明毅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控制的企业,实则为中粮集团旗下两大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内部整合。

回顾此前公告,2017年8月21日,中粮地产和大悦城地产便分别发布了中粮地产拟购大悦城地产股权的消息。此后,中粮地产重组大悦城地产的进展情况一直备受市场关注,今年9月中粮地产还收到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此次重组事项。

若此次重组顺利完成,那将实现中粮集团下属A股上市公司中粮地产对下属港股红筹上市公司大悦城地产的控股,形成一体化的地产板块股权控制关系,并最终实现中粮集团旗下住宅地产业务和商业地产业务的整合。

然而,事与愿违,就在此次收购看似万事俱备之时,却在证监会并购重组会上“闯关”失败。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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