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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网购配件私造射钉枪邀朋友打猎 意外走火致其死亡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吴凌勇) 近日,一男子因非法组装枪支打猎致人死亡,被寿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其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经查,嫌疑人吴某喜好打猎,于2016年4月间在网上购买射钉枪枪管、枪托、红外线瞄准镜、射钉弹等枪支配件,在家中私自进行组装,后多次用组装的枪支上山打猎。2018年1月份,吴某邀请朋友吴某春一同上山打猎,吴某手持射钉枪走在吴某春身后时,因射钉枪走火射中吴某春的后枕部,致吴某春当场死亡。经鉴定,吴某持有的射钉枪以火药燃烧为动力,可以正常击发空包弹并发射金属弹丸,被认定为枪支。

据了解,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枪支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持枪打猎不是小事,是触犯国家法律的大事。”办案检察官提醒市民,非法持有枪支会导致枪支、弹药失控,乃至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我国对枪支历来实行严格的管制,非法持有、非法制造枪支均构成犯罪。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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