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宁德新闻
分享

原标题:福鼎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鼎市医院

乙方:上海德拉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82]FZ[GK]2017026的福鼎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5 5-1 呼吸湿化治疗仪 呼吸湿化治疗仪 1 88000 PT101AZ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质保期1年,详见技术及售后服务方案 福鼎市医院 施德国/0593-7832052 上海德拉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5959046316

合计: 88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万捌仟元整(¥8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宁德市福鼎市古城南路120号;

4.3交付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我司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货物交货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转账汇款方式在三个月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90% 的货物价款。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d. 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7.2 待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一年(12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买方支付剩余的合同货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5% 计算。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20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0元 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 (甲方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甲方两份、乙方一份份,送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鼎市医院 乙方: 上海德拉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 福鼎市古城南路120号 住所: 上海浦东浦电路489号燕乔大厦708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方锦霞

委托代理人:

福鼎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委托代理人:

福鼎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张益珍

联系方法: 0593-7832052 联系方法: 15859013664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东方路支行

账号: 账号: 3100 1587 6150 5600 1103

签订地点:福鼎市

签订日期:2017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黄仙妹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最新宁德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建瓯市教育局主办智慧教育云平台应用培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