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诏安一男子与人打架后,怒气难平,为陷害对方,竟使出“苦肉计”,拿起剪刀将手臂上的伤口割大。12月14日,该男子被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诬告陷害罪提起公诉。
现年27岁的李某明是诏安县西潭乡人。今年4月24日,李某明与沈某哲起冲突,并发生打斗。扭打中,沈某哲用一根钢筋条,划伤了李某明右手臂,伤口约5厘米。
李某明被围观村民劝回家后,气愤难平。随后,李某明上网查找关于故意伤害的相关资料,发现如果身体伤痕达15厘米就可以构成轻伤害,打人的那方就会受到刑事处罚。
为使沈某哲受到刑事追究,李某明竟拿起剪刀划割因打架受伤的右手臂,使得伤痕增长至15厘米以上。
5月28日,李某明伪造伤情的把戏被揭穿。 (通讯员 张俊雄 肖燕娥 记者 沈华铃)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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