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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建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工作流程》,规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加快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

为加强和规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管理,加快推动厦门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近日,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厦门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流程》(简称《工作流程》)。

厦门市电梯以旧换新补助标准调整

《工作流程》适用于2026年1月1日之后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范围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以前年度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补助金额按项目对应年度标准执行,其余事项可参照该流程。

在补助标准方面,《工作流程》提出,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按电梯层(站)数分档差异化支持,9层(站)及以下定额补助10万元/台,10—18层(站)定额补助15万元/台,19层(站)及以上定额补助20万元/台,单台更新电梯投资额不低于该梯获得的中央补助资金标准。

《工作流程》提醒,项目申报时填写的电梯层(站)数应如实填写。若申报时的电梯层(站)数与更新后电梯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写明的层(站)数不一致,则取两者当中较低值对应的补助档次发放补助资金。若补助标准发生变化,以上级的最新文件通知为准。

在补助资金支付方面,《工作流程》提出,国债资金下达我市后,市住建部门会同市财政局,通过市对区转移支付方式将国债资金下达各区。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最终收款人。电梯更新完工,新梯安装完毕,经监督检验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视为完工。

(海西晨报记者 叶子申)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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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梯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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