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5年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即将于3月31日截止。
据介绍,厦门市医保参保人员2025年就医时,若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因故未能直接结算的,只要费用发生当月医保费正常缴纳,可在报销时限内向本市医保经办部门提交手工报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参保人员在当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在下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即3月31日前)结算完毕。
10月至12月出生的新生儿、新入学学生在当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在下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的6个月内(即6月30日前)结算完毕。
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应当在3个月内结清医疗费用。(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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