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科技服务企业牵头或参与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等项目,可获最高1000万元资助
●引导各区依托产业优势打造特色集聚区,并建立市对区激励评价机制,每年统筹最高1500万元资金,根据绩效给予各区奖励,用于企业培育
●优化孵化生态,对新认定的部级卓越级、标准级孵化器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市级体系的平台最高可获2000万元资金支持
日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厦门市关于促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通过七大举措构建全链条支持体系,加快科技服务业壮大升级,为我市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注入强劲动力。
作为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引擎,科技服务业已成为厦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措施》以跨部门协同发力为特点,涵盖企业培育、集聚发展、人才引育、金融赋能等多个维度,协同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厦门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加大企业培育力度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措施》聚焦科技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需求,在企业培育方面,对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鼓励其深耕研发服务主业,提升技术转化、标准制定等综合服务能力。同时,科技服务企业牵头或参与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等项目,可获最高1000万元资助,助力企业攻克行业关键难题。
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措施》提出“内外并举”策略:一方面面向全球引进高端科技服务机构,支持设立功能总部或独立法人机构;另一方面引导各区依托产业优势打造特色集聚区,并建立市对区激励评价机制,每年统筹最高1500万元资金,根据绩效给予各区奖励,用于企业培育。这一举措旨在加速创新资源要素集聚,完善“创新链-服务链-产业链”协同生态。
中小微机构是科技服务业的重要生力军。《措施》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及民营企业创办科技服务机构,同时优化孵化生态,对新认定的部级卓越级、标准级孵化器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及以上孵化器每年最高可获100万元运营补助,助力中小微机构从初创到成长的全周期发展。
支持模式创新
加大人才与金融保障力度
人才与金融两大关键要素得到强化保障。《措施》打破人才流动“壁垒”,支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办科技服务机构,最高可保留6年人事关系;入选国家、省市级人才计划的专业人才,将获得住房、子女教育等全方位支持。
金融服务方面,科技服务中小企业可享受年化1%贷款贴息、免收增信服务费等优惠,单户贷款最高2000万元;市技术创新基金还将提供融资成本不超过2%的贷款支持,破解融资难题。
在服务模式创新上,《措施》明确培育合同研发、概念验证、小试中试等新型科技服务机构,重点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市级体系的平台最高可获2000万元资金支持。这将填补科技创新全链条服务缺口,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快速走向“生产线”。
(厦门日报记者 李晓平)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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