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林依静)4月15日是我国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日前,厦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发出厦工劳监函字〔2025〕4号文件,向全市各用人单位发出提醒。
其中包括:自觉履行劳动报酬支付义务;明确签订劳动报酬书面协议;切实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依法建立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及时主动整改拖欠劳动报酬隐患。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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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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