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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叶子申)日前,为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市直管公房非住宅租金减免的通知。

通知指出,旧城开发公司拟对承租其管理的市直管公房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给予租金减免,2022年免收3个月租金。如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再额外申请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以上租金免租期从3月1日起算。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租户/经营者,可于4月25日前就近向各自片区服务站提交租金减免申请报告并附上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予以减免。如租户已缴清2022年3月或者3、4月租金,则已交租金顺延抵扣至下月;如之前还未缴交2022年3月和4月租金,则2022年3月和4月的租金不再收取。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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