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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今天0时至10月30日24时,我市将停止运行原厦门市医保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暂停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购药医保结算,暂停全市医保窗口经办服务。

新平台预计于10月31日上线,若因技术衔接等特殊原因,需继续延迟开机时间,将另行通知。停机期间,请市民注意以下事项:

就医>>

尽量避开停机期间就医

1如非急需,建议避开停机期间就医购药。

2确有急需,可凭医保卡、电子健康码或临时就诊卡存足预缴金,先行垫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正常就诊。待新平台上线后,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回原就诊点冲销结算,冲销时间可持续到今年12月底。

3需住院的参保人,请先办理自费入院手续,待新平台上线后再补办医保入院手续。

4在异地就医的我市参保人,请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待我市医保经办业务恢复后,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汇总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参保人银行卡,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

购药>>

药费由参保人先行垫付

急需在定点药店购药的,药费由参保人先行垫付,待新平台上线后持有效收费票据、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至原购药点冲销,冲销时间截至今年12月底。

业务经办>>

所有医保经办窗口 业务延后办理

1所有医保经办窗口业务延后办理,2020医保年度(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期限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生育津贴申领期限顺延。

2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在停机期间无法备案的,待经办业务恢复后再补办备案手续,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温馨提醒

请广大参保人尽量不要在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就医购药和办理医保业务,以免来回奔波。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咨询,或登录网站http://ylbz.xm.gov.cn及“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内容。(记者 刘蓉 通讯员 夏一保)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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