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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批新规今起实施 厦门旅游年卡启用电子卡

一批新规今起实施

厦门旅游年卡启用电子卡

面向外地游客的“厦门旅游通卡”同步发布,可享受和市民一样的优惠

【厦门新规】

绑定旅游年卡电子卡

市民可刷脸入园

一批新规今起实施 厦门旅游年卡启用电子卡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吴君宁)今天起,厦门旅游年卡正式启用电子卡,与实体卡互为补充,可轻松实现在线申办及充值续费、景区预约等功能,市民绑定电子卡后,无须带卡即可实现刷脸入园。此外,面向外地游客发行的旅游年卡“厦门旅游通卡”也同步发布,来厦游客可享受和厦门市民一样的优惠。

在昨天厦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举办的厦门旅游“两卡”升级发布会上,工作人员现场演示了刷脸入园操作流程。市民在“厦门旅游年卡”微信公众号上绑定年卡后,点击主页面“刷码入园”,向景区工作人员出示二维码,再进行人脸识别,即可入园。

厦门市旅游年卡及户外运动卡,是厦门市政府惠民工程的重要举措。厦门旅游年卡主要面向福建省内居民、台湾同胞和厦门市非居民常住人口发行,可通过“厦门旅游年卡”微信平台在线申办;户外运动卡主要面向厦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由单位工会统一办理。目前,两卡可以在厦门18家景区无限畅游。截至今年7月,发卡量突破40万张。

为了满足游客需求,厦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还联合厦门各大景区打造出一张面向游客发行的“厦门旅游通卡”,8月1日正式上线,只要关注“厦门旅游通”官方微信号,即可在线便捷办理电子卡,和厦门市民一样享受无限畅玩的优惠。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

“线上+线下”全面覆盖

岛内外均有线下办理窗口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袁舒琪)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昨日起,我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由市不动产中心移交至市住房局所属单位市房屋事务中心承接。今后,我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可实现“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市民既可以到窗口办理,也可在线上办理。

线上办理方面,市房屋事务中心已构建好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线上系统——“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市民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房源发布、信息查询、找房租房、登记备案等业务。对于“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内交易的租赁房屋,承租双方可直接在系统内完成“系统网签申请备案”。非“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交易的租赁房源,同样可以在线上备案,承租双方可进入“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在首页点击“合同备案”,在“我的备案”页面右上角点击“新增申请备案”按钮,然后进行支付宝扫码认证,填写备案基本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备案申请提交成功后,等待申请结果。

线下办理方面,今后房屋租赁初始、转租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房屋租赁补、换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等业务均可以到线下窗口办理。想要线下办理登记备案的,承租方或出租方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权属证书材料、租赁合同(如有委托,携带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岛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C厅33号窗口办理,岛外在房屋事务中心各区工作站所设临时办公点提交备案申请。

【省内新规】

省直单位差旅伙食费调整

一批新规今起实施 厦门旅游年卡启用电子卡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张珺)省财政厅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就有关事项进行明确。《通知》自8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不用交费外,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伙食费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交费标准由原来的“快餐每人每餐15元,桌餐每人每餐50元”调整为“用餐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伙食补助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早餐、午餐、晚餐分别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40%、40%交纳”。

《通知》还明确,接待单位应当按规定收取出差人员相关费用,及时出具票据。其中,由行政事业单位协助提供车辆或在内部食堂用餐的,接待单位应出具《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出差人员直接向餐饮服务单位交纳伙食费并取得税务发票;确实无法出具上述凭证的,可出具其他收款凭证。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降低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一批新规今起实施 厦门旅游年卡启用电子卡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张珺)省发改委近日下发《关于降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等相关政策的通知》。新规明确,从8月1日起,我省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每千瓦时下降0.1元,电动公交车每千瓦时下降0.05元。

同时,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充电服务收费上限标准:电动乘用车由1元/千瓦时(不含电费)降为0.9元/千瓦时(不含电费),电动公交车由0.8元/千瓦时(不含电费)降为0.75元/千瓦时(不含电费)。

《通知》还提出,2020年12月31日前,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送接装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站用电,暂免收基本电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度电价按当地大工业目录电度电价减半执行。其他充电设施用电,仍按《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商〔2014〕3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的相关规定,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充电电价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全国新规】

退役军人  抚恤补助标准提高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据人民网报道,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自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

移民与出入境  12项便利政策施行

一批新规今起实施 厦门旅游年卡启用电子卡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据人民网报道,自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

新政策主要涵盖四方面内容:

一是扩大外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博士学历或长期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工作的外籍华人、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才等,提供申请办理在华永久居留便利。

二是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包括来华经商、工作、研学的外国人。

三是拓宽外国人才引进对象范围。

四是提高外国人服务管理水平。

依照国家标准  建设海绵城市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据人民网报道,住建部发布公告,批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自8月1日起施行。

标准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作了规定。要求海绵城市的建设要保护自然生态格局,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理念系统谋划,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方法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目标。

纳税服务投诉

办理时限减半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据人民网报道,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出台《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将各类投诉的办理时限全部压缩50%:受理审查环节由2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服务质效、权益保护类投诉的办理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服务言行类投诉的办理时限从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此外,本次修订将上级税务机关复核作为救济渠道,投诉人认为投诉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可以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核。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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