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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骑电动滑板车上路 扣车罚款!交警:属机动车 操控性能差 存在较大隐患

骑电动滑板车上路 扣车罚款!交警:属机动车 操控性能差 存在较大隐患

■在莲花路口,一名女子骑着电动滑板车从机动车道上驶过。

骑电动滑板车上路 扣车罚款!交警:属机动车 操控性能差 存在较大隐患

■电动滑板车操控性较差。

台海网11月8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市民叶先生骑电动滑板车出行,被正在执法的交警查处,不仅电动滑板车被扣,还被罚款500元。6日,他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反映,之前自己并不知道这种车不允许上路行驶,将申请行政复议。交警部门回复,电动滑板车及电动平衡车均被禁止上路行驶。

走访

速度快体积小 常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6日中午12点至下午5点30分,记者在吕岭路、莲花路口、厦禾路、湖滨北路等道路走访,先后看到6名市民使用电动滑板车出行。正在使用或曾经使用此类车辆的市民中,多数人认为此类车辆属“非机动车”。

市民周女士在江头开了一间小店,经常使用电动滑板车往返于店面和住处,也经常骑行去买菜。她说,每天基本能遇到三四个骑行电动滑板车的人,但她并不知道此类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据了解,电动滑板车最高时速可以达到30公里,有多名市民都在机动车道上骑行。在吕岭路和台湾街路口,一名女子站在电动滑板车上,在机动车道上快速行驶。在莲花路口,人行道的绿灯亮起后,一名女子骑行电动滑板车,直接从机动车道穿行路口。

市民张先生说,有一次开车出门时,一个年轻人骑着电动滑板车突然“窜出”,差点与他相撞。他说:“和电动自行车不一样,电动滑板车体积比较小,很难被汽车司机看到。而且行驶速度也快,应该要好好管理一下。”

部门

操控性能差 存在较大隐患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交警支队宣法大队。相关负责人明确回复:“电动滑板车及电动平衡车禁止上道路行驶。”该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电动滑板车和电动平衡车都有动力装置,符合上述定义,属于机动车。但因其不是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辆,依法不能登记挂牌。因此,此类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

该负责人还提醒,此类车辆操控性能较差,危险性较高,上道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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