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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喷漆骚扰堵锁跟踪恐吓 软暴力讨债该当何罪?

喷漆骚扰堵锁跟踪恐吓 软暴力讨债该当何罪?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喷漆、骚扰、堵锁、跟踪、恐吓、蹲守……他们以催债为名,实施“软暴力”,结伙任意毁损、占有他人财物,该当何罪?

近日,湖里法院针对一起“软暴力”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这起案件也是厦门市首起将软暴力讨债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的案件。

最终,法院认定该犯罪集团的相关成员多次结伙任意毁损、占有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涉案人员吴某、陈某等人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一审判处五年六个月、四年有期徒刑。

揭秘:催债集团设催收部,岗前培训分工明确

这个催债集团的落网,与一场聚众斗殴有关。去年2月25日晚上,被告人吴某指派三个同伙前往湖里区安兜社,向债务人薛某催讨利息。双方在催讨过程中发生争执,吴某纠集了几名男子将被害人薛姓三兄弟打伤,并逃离现场。随后,四名被告人均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逮捕。

随着进一步调查,一个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原来,吴某等人都是“厦门亨大投资有限公司”员工,这家公司长期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并收取高额利息,公司组织员工成立了催收部,专门向债务人上门催讨高额利息。

另外,警方还查明,从2016年起,该团伙长期不间断地对债务人使用上门骚扰、喷漆、堵门锁、跟踪、骚扰亲属等软暴力方式上门催讨高额利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法庭调查进一步揭开了“亨大投资”的幕后真相,原来,“亨大投资公司”催收部的员工有层级分工,被告人吴某系公司催收部负责人,而张某、刘某等人属于骨干,经常带队去催收,被告人陈某等人都是催收部成员,属于最底层。如果有债务人到期不交利息,他们就上门采用“软暴力”讨债,或骚扰,或泼漆,或用牙签堵锁眼。

每次公司催收部有新人入职时,吴某还负责去给新人培训,传授“软暴力”讨债的经验。

软暴力1

骚扰

吴某为了向被害人宋先生讨要高利欠款,多次纠集他人至宋先生经营的房产中介公司,以喷漆、赶员工、口头威胁等方式干扰公司正常办公。

被害人宋先生说,2016年8月1日,他因资金周转问题,需要一笔15万元的资金,就来到“厦门亨大投资公司”,找到了该公司的吴老板,向他借款15万元,但他实际拿到手的只有11.7万元。

不料,宋先生决定归还全部本金的时候,打电话给吴老板,吴老板却说有两期还息违约了,要每日追加超期还息。当时,宋先生觉得不合理,就拒绝这部分追加款。随后,吴老板及其下属吴某等人多次打电话威胁宋先生及其家人。吴某还带着一群人来到宋先生的中介店里,把员工往外赶,还在店里到处张贴写着“宋先生欠债还钱”的A4纸。

每次讨债的时候,吴某都是“带头人”,他组织了很多人到店里,第一天带了五六个小弟,第二天带来五六十个人,连续骚扰三天,不让营业。直到第三天,宋先生报警。

软暴力2

喷漆

吴某还先后两次带人至湖里区江头建材城一家店面,采取喷漆等方式破坏店内样品及玻璃门等处,干扰店面正常经营。

被害人杜女士说,这些人经常到其店面闹事,不但四处泼油漆,还赶走客户。据介绍,2016年6月23日,她在江头建材城盘了一个店面并和原房东签订了合同,转让费是12万元,包括店里的所有样品。不料,她刚盘下店面的第二天,就有五名男子到店里,对方说原店主欠他们钱,并将店里的样品抵押给了他们。对方还说,如果找不到原店主就要把这些样品搬走。

当天,杜女士在看店时,吴某带着三名男子冲到店内,并让那三名男子朝店内泼油漆,那三名男子当场就在店内多处地方泼油漆,店门口的玻璃门也被泼了红色油漆。

软暴力3

堵锁

吴某、阿圆、陈某等人为了向被害人杨女士讨要高利欠款,还先后两次前往翔安区马巷镇杨女士家,以喷漆、堵门锁等方式干扰杨女士的正常生活。

被害人杨女士说,2016年10月左右,她因急用钱,就通过微信向亨大公司的人借了4万元高利贷。随后,杨女士写了4万元的借条给对方,对方用手机银行转给杨女士28000元。

2017年3月1日,四个上门讨债的人在杨女士马巷镇的家门口用黑漆喷字,还用牙签堵住锁眼并把锁眼喷了黑漆。3月3日,又有三名男子上门讨债并用红漆在家门口喷字,第二天对方又有三名男子到杨女士的父母家上门讨债。杨女士全家人都不得安宁,被对方逼得没办法,就答应筹钱还给他。

2017年3月16日,被告人吴某、阿圆、陈某、刘某在亨大公司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官说法

软暴力,该当何罪?

“他们没有打人,只是催债。”开庭时,被告人吴某等人的辩护人为这些讨债人辩护说,本案四被告人所属的小额贷款公司系依法设立,吴某等均供述催收时不能实施打人、非法拘禁等行为。

那么,不打人、软暴力讨债是否构成犯罪呢?对此,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等人采取非法手段对债务人施压、骚扰,迫使债务人偿还高利。吴某既组织安排讨债事务,有时又亲自带队。可见,该团伙已经形成了以吴某为核心,陈某、刘某等人为固定重要成员的犯罪组织。因此,吴某等人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被告人吴某起组织、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其中,被告人吴某、阿圆、陈某、刘某持械积极参与聚众斗殴,被告人吴某系首要分子,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另外,该犯罪集团的成员多次结伙任意毁损、占有公私财物,被告人吴某系本案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犯罪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故吴某的行为还构成寻衅滋事罪。

最终,湖里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某犯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而被告人陈某、阿圆和刘某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律师说法

哪些情形构成软暴力?

何为“软暴力”?对此,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指出,2018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后称“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依法惩处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即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行为,并将“软暴力”构成犯罪的行为分别对应《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指导意见》还指出,暴力、威胁色彩虽不明显,但实际是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行为特征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相关案例

“软暴力”抢占工地22人团伙被抓获

他们表面上是社区“领导”,背地里却在幕后指使他人以“软暴力”形式阻挠施工、抢占工地,致使项目无法正常施工。不久前,同安警方经过深入调查和周密部署,联合市委巡察组对以西柯吕厝社区“两委”吕某草、吕某凉为首的利用“软暴力”争抢地材涉恶团伙进行收网抓捕,先后共抓获涉案团伙成员22人。

经查,为争抢“土方”和“地材”供应,自2016年开始,吕某凉、吕某草在分别担任吕厝社区党总支书记和居委会主任期间,多次幕后指使社会闲散人员及老人、妇女,采取以沙石堵门、场地静坐等“软暴力”形式阻挠施工和抢占工地,致使承建方项目无法正常施工。等到项目停工后,两人再以社区“两委”名义出面协调,胁迫承建方解除合同,最终达到将“土方”“地材”交由其指定的社区人员承接的目的。今年3月,同安警方组织警力联合市委巡察组抓获包括吕某草、吕某凉等涉案人员。

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湖法宣文/图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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