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买了一件新衣服,等到了年后也没收到衣服。包裹丢了,商家却不处理。在集美市监所的调解下,商家重新发货。
过年前,朱女士在厦门某服饰有限公司购买一件2650元的外套。商家称会通过快递将衣服寄给她,等到年后朱女士也没收到衣服。原来,衣服在邮寄的过程中被弄丢了。朱女士多次联系商家处理,但商家却将责任推给快递公司。协商无果后,朱女士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商家重新邮寄衣服或退款。
接到投诉后,集美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前往调查。执法人员告诉商家,就算衣服丢失的责任在物流公司,也应先重新寄一件衣服或退款给消费者,再另行与物流公司协商。5天后,朱女士终于收到衣服。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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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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