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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泉州积极响应,通过“深治理+明规矩+强监管”三位一体部署推进落实,全市营商环境指标评价招投标指标连续三年获评全省“标杆”。

深治理,助企业减负增效。坚持常态化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开展项目抽查、下沉督导等,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面推行10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已惠及195个项目的90465家投标人,累计免收保证金约107.56亿元。同时,引入“CA掌上证书”与人脸识别技术,实现全链条无纸化电子档案,全面推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真正做到办理业务“不见面”“一趟不用跑”。

明规矩,促行为阳光规范。在全市范围推行招投标负面清单,通过“一单尽列”的方式为各方主体划清行为“红线”。针对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操作不规范现象,研究出台《泉州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进场交易行为规范与评价管理规定》,要求做到“一项目一评价”。为破解专家资源分布不均难题,研究出台《泉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推动跨地区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此外,研究出台《关于实施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告的通知》《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合同管理规定》,有效加强项目标前标后监管,进一步推行“阳光交易”。

强监管,织密风险防控网。一方面,推行招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对各行业监督部门在招标投标领域的权责事项进行规范,实现监管责任的清单化管理。另一方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智慧监管,实施定期分级监管,构建“监测—预警—处置—反馈”闭环管理,将风险控制由事后追责向前延伸至事前预警和事中干预。(融媒体记者 魏晓芳 通讯员 苏华明)

责任编辑:唐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