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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龙岩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清退股票专项工作

日前,龙岩市纪委下发通知,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清退股票专项工作。

龙岩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清退股票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派出)机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于2017年6月30日前填报持有股票自查情况报告表。目前未持有股票的纪检监察干部,还需要填报《个人零持有股票承诺书》。目前持有股票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2017年12月29日前自觉逐步清退所持有的股票,并在清退完成之日填报《个人清退股票报告及承诺书》。对于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持有的股票处于停牌状态的,本人需要提供书面说明,并在复牌后及时主动清退。

《通知》强调,对于纪检监察干部配偶持有股票的,由纪检监察干部本人向配偶提出理性投资的建议。一旦出现严重家庭经济危机时,应作为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

龙岩市纪委负责同志表示: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这项工作,其目的是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心无旁骛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记者 张杰李凌生 通讯员 严纪轩)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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