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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团伙植入木马窃取网游数据牟利1亿余元。鼓楼检察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提起公诉,主犯获刑五年十个月。该案明确虚拟道具非刑法财物,警示网民加强账号安全防护。

日前,鼓楼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涉案非法获利1亿余元。

福建某游戏公司旗下多款网络游戏深受玩家青睐,用户数量庞大,也引来不法之徒的觊觎。2023年4月起,陈某伙同他人在福州招募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通过向网吧、电竞酒店等公共场所网络终端植入木马程序,非法截获、窃取热门网游道具、积分等虚拟数据,再挂网销售变现牟利。截至2024年6月案发,陈某等人非法获利1亿余元,严重侵害了企业合法权益,破坏了网络空间秩序。

案件侦查阶段,针对涉案人数多、金额大、范围广的特点,鼓楼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逐项出具书面侦查指引,全程监督取证依法规范开展。在精准引导下,公安机关先后固定了木马研发、点位部署、对账分赃等关键证据,并落实哈希校验、介质封存等标准化取证工作,全面夯实了案件证据体系。针对该团伙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的情况,检察官依托侦检协作平台细化取证规范,引导侦查机关穿透核查链上地址、交易哈希、OTC兑换等环节,最终准确锁定全案非法获利金额。

针对网游道具究竟是电子数据还是公私财物的定性难点,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结合法律规定、行业属性及类案裁判规则,精准开展研判,认为涉案网游道具无现实社会通用流通对价,不属于刑法盗窃罪保护的“公私财物”。陈某等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网络数据,直接侵害网络数据安全与平台运营秩序,应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检察官分层分类开展释法劝导,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使涉案人员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近百万元。

日前,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利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他人数据信息、侵犯他人权益,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广大网游用户要增强账号安全保护意识,不随意泄露账号信息,尽量避免在不安全网络环境下登录游戏;一旦发现账号被盗造成损失,应及时报警。(记者 肖远强 通讯员 许斯影)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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