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2021年9月,小学生林某趁爸爸不注意,用他的手机玩了几款游戏并进行了充值,5天时间共花掉了8828.14元。其中,主要的收款方为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林某的父母说,他们对此并不知情。直到当年9月11日,林某的爸爸偶然发现银行卡里的余额不对,这才知道8000余元全被儿子用于游戏充值。

由于林某属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需要经过监护人的同意、追认,充值行为才有效。若未经监护人追认,充值网游行为无效,游戏公司就需退还充值款项。林某的父母准备了证明充值行为是未成年人操作的充足证据后,与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协商,经沟通顺利完成退款。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记者 宋亦敏)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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