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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绑大绳、厚袋子压秤、秤上做手脚……

福州出台新规严管水产品称重乱象

福州市水产品产量、交易量均居全国前列,水产品市场是否规范有序,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为破解“螃蟹绑大绳”“厚袋子压秤”“秤上做手脚”等困扰消费者的水产品称重乱象,《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水产品经营称重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13日,市市场监管局对《意见》进行官方解读,打出“制度规范+执法监管+社会共治”的组合拳。

此次新规直击五大行业乱象。一是水产品包装物占重,经营者在水产品经营称重过程中,使用自重较大的塑料购物袋等包装物盛装水产品,影响水产品称重的准确性。二是螃蟹过度捆扎,经营者在经营蟹类时,使用的捆扎物重量超出合理范围,导致称量明显增重。三是使用不合格包装材料,经营者经营水产品时,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的包装材料。水产品包装是指对水产品实施装箱、装盒、装袋、包裹、捆扎等。四是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经营者经营水产品时,违法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造成短斤少两。五是未明码标价,经营者经营水产品时,未依法明码标价。

针对这些乱象,《意见》明确了四项核心规范措施。在称重方式上,倡导水产品“裸称”,即去除包装物后计量净重,对确需捆扎的蟹类,要求使用环保、简易的轻量捆扎物,单体捆扎物重量控制在单体总重(含捆扎物)5%以内,严禁在捆扎物中夹带泥、砂、金属粉等杂物增重。在包装材料上,经营者须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的包装材料,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在计量器具管理上,经营者必须使用经过检定合格的电子秤,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经人为改装、破坏准确度的电子秤,各类市场须配置检定合格的公平秤,放置于明显位置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保证交易时间内可正常使用。在价格公示上,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对经营的水产品实行明码标价,清晰标示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不得利用虚假标价、模糊计价诱导消费者。

为确保新规落地见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还同步发布提醒告诫书,提出三点补充要求。一是加强消费权益保护,市场开办方要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经营者应积极处理消费投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各市场开办主体、各行业协会要加强对水产品经营者的诚信教育,形成行业自律规范,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三是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书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规范水产品经营称重行为。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5月1日《意见》正式施行之日起,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消费者如遇到水产品经营称重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记者 沐方婷)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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