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市商务局发布公告,将于2025年11月14日23时停止发放、核销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立购立减”优惠券,具体活动结束时间以云闪付页面为准。
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消费者请于11月20日前上传材料,并积极配合整改、完善相关信息数据。
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旧车回收拆解企业,应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要求,对回收的电动自行车按程序进行清运和处理,并于12月15日前上传完整旧车信息。
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应于11月30日前提交全部“收旧”和“售新”相关凭证和信息,逾期不予受理。对已提交申请补贴,经审核旧车、新车和消费者基本信息不准确、退回整改的,请于退回后7日内进行核查、整改并完善相关信息数据。(记者 吴桦真 通讯员 榕商宣)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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