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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8月30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主要涉及调整完善购房政策、优化施工许可审批手续两个方面。

新政发布后,原来的限购政策有何调整?对市场会带来怎样的影响?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非五城区户籍限购放宽

允许购买两套住宅

根据福州市之前的限购政策,非福州市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居民家庭,可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去年3月,福州市非五城区户籍限购政策放宽,长乐区户口购买五城区房屋等同五城区户口,可以购买两套五城区普通住宅。

而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拥有福州市户籍的非五城区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限购套数将从1套增加至2套,与五城区一致。这也意味着继长乐区后,闽侯县、福清市、连江县、永泰县、罗源县、闽清县户籍家庭也可在福州五区购买两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业内预计,短期内,五城区市场交易量可能上扬。

多孩家庭可购买第三套

允许将存量房出租再购买

新政明确,居民家庭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孩子未成年的,允许在五城区再购买1套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

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也是对去年7月出台的“二孩家庭中有一个孩子未成年的,可购买第三套房”的放宽限购政策内容进行补充和明确,旨在支持多孩家庭改善购房需求。

新规还提出,居民家庭将五区内名下已办证的存量住房作为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部出租后,允许再购买1套住宅用于自住。此举在放宽限购的同时,有利于筹集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去年7月,福州市曾出台政策提出,家庭名下已办证的房产,在国有房产中心登记出租5年的,将不计入名下套数。此次新规也是对该政策内容进行完善和补充。(记者 江海)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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