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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2月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徐春雷 林巧玲)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燃放集中,火灾风险加大,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春节消防安全“十条”重点提示,提醒民众勿忘消防安全。

1.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加强对重点部位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节日期间营业场所要制定并演练应急疏散预案,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会报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3.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举办节庆或商贸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4.街道社区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要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在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要落实微型消防站24小时有人在岗,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处置。

5.居民家庭要正确使用电气设备,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取暖电器要远离可燃物;及时清理阳台、楼道杂物,教育儿童不要玩火,外出时不要忘记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

6.驾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在车内吸烟或使用明火。被困车内时,请用安全锤或坚硬物品击碎车窗玻璃有序逃生。

7.外出购物、住宿、娱乐,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迅速有序逃生,不乘坐电梯、不贪恋财物、不盲目跳楼。

8.在景区游玩时,要遵守景区防火规定,不要吸烟和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携带火种,不要玩火或生火野炊。

9.购买烟花爆竹要选用合格产品,在指定地点安全燃放,不要在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重要物资仓库、文物建筑、柴草堆、高压线附近燃放,儿童燃放须有成人陪伴。燃放后,要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

10.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驾驶车辆遇到悬挂应急救援号牌和使用警灯警报的消防车辆执行任务,应主动避让,保障救援车辆顺利通行。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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