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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2月1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10日向各用人单位提出,疫情期间要加强对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特别保护。

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建议,通过协商等方式,积极推动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做好疫情期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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