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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2月7日讯(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汪培清)最近,在福州晋安区君临东城小区,一面闽A161XX车牌竟然被挂到了18辆不同的车上。目前,小区物业已经报警。

据该小区业委会介绍,该车牌号登记在小区住户陈先生名下,陈先生是沿街一家二手车商行的员工。

小区值班保安告诉记者,11月29日上午,他们看到该商行有两辆面包车停进小区北广场的停车场,占用了三个车道,当日下午,这两辆车没有交停车费就开了出去。经数据监控一查,这两辆车是都被套上了闽A161XX车牌免费出去的。更让他们惊讶的是,在11月初到29日之间,该车牌号被用在了18辆品牌各异、不同类型的车上。

“陈先生的车牌登记的是业主信息,每个月停车费为60元,如果是流动性车辆,一天要收10元。”该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说,车牌套用,就是为了逃避交停车费,按照标准,18辆车30天,11月应该要再交五千多元。

根据闽A161XX登记的资料,记者联系了陈先生。他回应说,该车牌的车子已经卖出去了,车牌号也已注销,他并不清楚自己名下的车牌被套用到18辆车上的事情。随后他便匆匆挂断记者电话。记者多次回拨过去,但陈先生未再接听。

车行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车行登记的车牌号没有闽A161XX,该车牌是属于业主的。他们是售卖二手车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客户,那18辆车有可能是客户寄售在他那里的。

对此,福建臻永律师事务所陈重律师分析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车牌套用是违法行为,可以给予治安拘留、罚款、扣分等处罚。同时,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超过五千元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则将构成诈骗罪。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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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共享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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