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建设施工企业纾困稳岗,福建近日印发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福建工程中标(依法不需要招标的工程按签订施工合同之日)或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且尚未存储工资保证金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暂缓存储工资保证金至2022年9月30日。
通知称,暂缓存储工资保证金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到属地人社部门申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和金额。属地人社部门按规定确定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和金额,并在《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报表》中备注“暂缓存储工资保证金”和缓缴期限。
通知要求,缓缴期结束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到工程所在地的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或向工程所在地银行、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保证保险,并将存款协议书副本(保函、保证保险合同正本)送属地人社部门备案。
责任编辑:庄婷婷
- 福建深入开展“智慧助老”行动 帮助老人跨越“数字鸿沟”2022-07-18
- 福建制造:期待从“链式思维”跃上“生态思维”2022-07-18
- 中央加大支持力度助推福建省社会福利和体育事业发展2022-07-18
- 福建省第九、十批援藏工作顺利轮换交接2022-07-18
- 福建省炎热天气还将持续2022-07-18
- 福建省积极开展托育人才培训培养计划2022-07-18
- 福建省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量破亿 较上年末增长150%2022-07-18
- 福建省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发展联盟成立2022-07-18
- 福建:超七成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资金完成下达2022-07-18
- 福建:高温下的关怀 人们正行动2022-07-18
-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
第十四届海峡论坛:传承文化根脉 共促心灵契2022-07-18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