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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4月2日讯(东南网记者 陈楠)记者从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十七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到3月30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资金46.2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累计下达21.22亿元。

据省财政厅副厅长杨隽介绍,财政部门有力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资金和管理服务需要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从防控和发展两个方面统筹做好支持工作。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方面,及时与医保、人社、税务等部门联合出台实施办法,分别对2月-6月企业缴纳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下降比例、2—6月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以及2月-4月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相关保险费政策给予明确。按照“应退尽退”要求,在无需参保单位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的前提下,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的退费申请,拨付13.36亿元,用于落实2月份企业已缴社保费的退费。

同时,省级财政对列入全国重点医用物资和生活物资骨干名单的企业,除中央财政贴息以外,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给予贴息支持;对列入福建疫情重点保障名单的企业,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在2020年6月30日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四大类企业给予贷款贴息;鼓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出台行业贷款贴息或融资支持政策。

此外,福建还出台13条措施督促各地加快将已发行下达的提前批债券资金共486亿元及时投入到交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水利、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项目。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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