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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1日讯(本网记者 郑晓丹 通讯员 范春霞)1月21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据住户抽样调查结果,2019年福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16元,比上年增长9.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比全国高0.5个百分点。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620元,增长8.3%,比全国高0.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比全国高0.6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27992元,增长8.1%;经营净收入6211元,增长11.4%;财产净收入5512元,增长10.6%;转移净收入5905元,增长4.1%。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68元,增长9.8%,比全国高0.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比全国高0.7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8949元,增长8.9%;经营净收入7179元,增长7.1%;财产净收入345元,增长6.9%;转移净收入3096元,增长20.1%。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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