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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公告,2026年9月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设缓冲期并免征新技术电池税。此举旨在化解产能过剩,引导资源节约,推动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国对电池征收4%的消费税,这是从2015年2月起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该政策同时明确,对包括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在内的七类电池免征消费税。

根据《公告》,将分步对部分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减按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三部门为何调整部分电池产品的消费税?

消费税是针对特殊消费品征税的中央税种,设立的目的是筹集财政收入、引导合理消费、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绿色发展。“近年来我国电池产业竞争力快速提升,一定程度出现产能过剩,如果不及时调整政策,则既无法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精准调节作用,也不利于电池行业的健康发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表示。

“政策的调整有以下三方面特点。”李旭红表示,一是目标明确,主要以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导向,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二是精准施策,紧密与电池产业发展变化趋势相联系,对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先类产品予以免税;三是平稳过渡,相关税收优惠的退出,采用分年逐步提升税率的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电池产品政策调整设置了一年的缓冲期,先按2%税率征收,一年后再将税率恢复到4%。专家认为,缓冲期充分考虑了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供应链稳定,科学的时间表与阶梯税率有助于企业消化成本、调整节奏。

同时,部分新技术电池在一定期限内享受消费税免税优惠。根据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当前,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链条最完整的电池产业体系。“十五五”规划将科技创新作为核心动力,新能源产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增长极,“双碳”目标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电池产业作为连接创新与新能源应用的关键枢纽,地位举足轻重。此次政策调整,正是顺应产业形势变化,以消费税调节作用推动技术进步和结构升级,促进电池行业迈向更高质量发展。(人民网记者 车柯蒙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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