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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有别于货物贸易,具有交易无形、定价灵活等特点,且部分种类缺少进出口报关单等第三方验证,故对其真实性、合理性的判断成为银行业务审核的难点。本文针对服务贸易中普遍存在的违规现象,结合《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原则之》进行分析并提出业务审核建议。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服务业改革,扩大服务业开放,服务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显著提升,成为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和培育新动能的重要抓手。

2011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势头良好,进出口规模持续扩大,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总额中的占比逐年上升,2016年占比已达18.1%。

在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为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和加强跨境税源管理、促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服务涉外经济发展,我国于2013年对服务贸易外汇管理进行了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相继发布了《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3〕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对服务贸易涉外收支的税务备案、提交单据等进行了规范。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以行为监管为主的事前审批基本取消,进一步便利了境内主体的外汇收支,但同时也增加了分拆收付汇、异常资金借道流出入的可能性。

如何在便利化与防风险之间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做到既服务好又管理好,是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重大挑战。

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成立后,发布了《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原则之》,对现行服务贸易规章制度作了有效补充,既便利了正常业务的办理,又加强了可疑业务的风险把控。

服务贸易普遍存在的不规范现象

1.故意分拆现象

目前,服务贸易付汇中,分拆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违规现象。

根据30号文的规定,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金融机构应审查并留存相应交易单证,5万美元以下则金融机构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

某些客户的规范意识淡薄,认为整理准备资料需要耗费人手,还需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备案,提供资料较为繁琐,如分拆到单笔5万美元以下支付,即可规避需提供证明材料的服务贸易管理规定。

同时,也有部分客户利用该政策带来的便利性,进行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违规资金进出。

2.关联公司调节资金

由于关联公司之间签订服务贸易合同或协议较便利,及交易标的无形、无明确兑价,银行在办理服务贸易业务时只能对客户提交的协议等相关材料的表面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交易价格是否存在虚高或不实很难判断。

为规避外汇管制,部分服务贸易项目成为境内外关联公司间进行资本、外债、贸易等项目资金余缺的调节和融通拆借手段,且具有便捷、高效、低成本等特点,例如无贸易背景的赔偿、价格补偿行为、咨询费、市场调研费等。

3.虚构合同跨境融资

由于服务贸易交易固有的价格难以判别是否公允、交易标的无形的特点,且管理上有别于资本项目管制和货物贸易总量核查,加上无严格有效的海关报关体系予以佐证,银行柜员把握真实性难度较大,只能审核合同表面真实性。

而且基于相对宽松的服务贸易政策规定,对大部分项目只限于审核合同(协议)和发票,因此无论从单证上还是程序上,大部分客户的服务贸易收支行为均可以符合外汇局的相关规定。

因此,出现部分客户虚构服务贸易合同进行跨境融资的行为,例如借口海运费名义借入外债等。

4.借道避税

根据40号公告的规定,部分服务贸易项目以及单笔5万美元以下对外付汇无需提供税务备案表。

由于目前外汇管理部门与税务部门还没有实现实时数据交换,如果无税务备案,以支付金额为基数计算的应税金额与客户自行申报的税收额度则无法进行比对。

某些客户利用该类项目实现避税目的。同时,这可能为异常资金借道流出提供便利。例如与货物贸易相关的赔偿费用、补偿款及贸易佣金等费用,作为货物贸易所衍生的交易,如其占比过大,则存在问题的可能性也较高。

银行加强服务贸易业务审核

1.银行切实履行代位监管职能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对银行的影响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推进贸易便利化,便于银行操作,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改革也进一步明确了银行对业务的审核权责,加强对银行“尽职审核”要求,银行“尽职审核”的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汇管理政策的实施效果。

银行作为业务开始的最前端,应切实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的原则合理尽职,从形式审核转向实质审核,全面掌握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在办理各项业务时给予客户准确的政策指导,在保证效率的同时,降低银行自身和客户的违规风险。

2.加强纵横全方位审核

如果仅从服务贸易相关单证来看,由于表面真实性存在,难以发现其违规问题,只有纵向对客户进行时间序列分析,将其历史交易项目、金额与本期交易项目、金额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本期交易行为是否为一贯性行为还是偶然性行为。

另一方面,横向对客户的基本状况、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活动、预收预付等业务整体情况进行总量评估,实施全方位主体审核,可以真实还原其业务全貌。

3.强化可疑客户审核

银行应严格按照《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原则》确定的标准对客户进行分类,在服务贸易业务中,尤其是对存在涉嫌虚构交易或以故意分拆等方式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客户重点关注,并对客户提交的服务贸易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银行须根据客户分类情况,对关注客户要求其提交更详尽的佐证资料,执行更严格的单证审核标准,采取强化审查措施,遏制客户利用服务贸易实施异常资金调度的行为。

4.重点关注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

关联公司之间借道服务贸易转移定价、转移利润、拆借资金等行为时有发生,其交易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合同条款也未必详尽。

如频繁发生与客户经营业务范围不符、大额的公务差旅、代垫费用等,多与资金拆借有关,且混入其他项目资金的可能性也较大。

为防止关联公司利用该手段规避或逃避货物贸易、资本管理的情况发生,银行应在日常工作中,重点关注具有关联背景的交易,可通过查询客户账务信息、让其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如技术部门、税务部门、商务部门等)出具的材料来强化真实性核实

银行也可通过互联网或行业报告等信息,查询同类交易的行业惯例、市场价格水平等,判断关联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合理性,从而提高对关联交易真实性的识别能力。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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