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主办单位:福建省海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福建日报新媒体中心·海峡网

协办单位:福州市羽毛球协会 


二、报名时间、比赛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8日

2、比赛时间:2018年11月24日-25日、12月1日-2日

3、地点:福州智园羽球馆(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软件园B区数字路1号)


三、比赛组别及项目


1、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

2、组别:根据年龄分四个组别

A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B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C组:1983年1月1日以后—200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男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

D组:1960年1月1日以后—198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男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

 

四、参赛资格


1、各行各业业余羽毛球爱好者都可自由组队参赛,参赛者出生年龄在1960年1月1日之后,国籍不限;

2、现役及退役的专业参赛者(包括国家队、解放军、各省市体工队、各职业俱乐部参赛者)和各县/市级或以上少体校羽毛球集训满一年者,均不具备参赛资格,其他人员不限。比赛中采取“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如若发现违规者,立刻取消其在本次赛事中所有比赛成绩。

3、所有报名参赛者必须是体格健康,不存在任何不宜进行羽毛球运动的生理、心理疾病的健康人士。比赛期间出现任何人身意外安全事故,赛事组委会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赔偿责任;

4、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参赛者比赛资格。同时该参赛者在本次赛事的所有比赛成绩一律取消;

5、本次比赛所有参赛者必须购买赛事保险,组委会将统一为每位参赛者购买保险,比赛前凭保单获得参赛资格。如在比赛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由保险公司按投保条款给予赔付;

6、名单经公示后不得调整,参加双打比赛的每名参赛者只能搭档一人参赛,如果比赛期间发现违规者,将立刻同时取消参赛者所代表的两对双打比赛成绩及参赛资格。

7、所有参赛者报名后,均在赛事相关宣传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大家监督,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供证据,在比赛开始进行后组委会不接受任何诉讼;

8、所有参赛者在比赛入场时,须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和国际友人凭身份证、回乡证或护照),由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场;


五、参赛办法


1、所有参赛球队可扫描赛事报名二维码报名,此为本次赛事唯一报名方式,赛事咨询热线:18059034932(袁先生);

2、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3、每人不限项目报名,可以兼项在此提醒,在报名C组和D组双打时,如果组合中一个年龄适合C组,一个年龄适合D组,那该对组合将只能报C组的项目。

4、根据报名情况,主办方在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以后有权提前截至报名;


六、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

2、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分组方式),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

3、记分方法(根据具体报名情况,记分方法可能会做出相应调整)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均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为11分每球得分制,10平后一方领先2分为胜,14平后,不再追加,先到15分为胜者。

4、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是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参赛者迟到5分钟者,判该参赛者该场比赛弃权。

5、罢赛:参赛者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为罢赛,按比赛弃权处理。

6、比赛用球:另行通知。


七、录取名次与奖项


A组/B组:

第1名可获取价值500元奖品,并颁发冠军奖杯

第2名可获取价值400元奖品;

第3名可获取价值300元奖品;

第4名可获取价值200元奖品;

第5名-8名可获取价值100元奖品;


C组/D组:

单打:第1名可获取价值1500元奖品,并颁发冠军奖杯

第2名可获取价值1200元奖品;

第3名可获取价值1000元奖品;

第4名可获取价值800元奖品;

第5名-8名可获取价值300元奖品;

双打:第1名可获取价值2000元奖品,并颁发冠军奖杯

第2名可获取价值1500元奖品;

第3名可获取价值1200元奖品;

第4名可获取价值1000元奖品;

第5名-8名可获取价值500元奖品;

不足3人不进行比赛,不录取名次。


八、补充说明


1、参赛者遇有连场可休息10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2、比赛中参赛者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判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3、参赛者费用自理,并请于每个比赛日上午8时30分到比赛场馆集中,准备比赛。


九、特别声明


本次比赛为业余比赛,谢绝一切专业参赛者参赛。资格审查人员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聘。赛事组委会有权认定任何报名者的参赛资格并保留解释权和规程调整权。比赛的所有相关信息均通过赛事指定网站《海峡网》及赛事相关媒体发布,不单独通知参赛本人。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一、概况


主办单位:福建省海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福建日报新媒体中心·海峡网

协办单位:福州市羽毛球协会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8日

比赛时间:2018年11月17日-11日18日

地点:福州智园羽球馆(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软件园B区数字路1号)

比赛队数:16支队

比赛项目:混合团体赛(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二、参赛资格


1、各行各业业余羽毛球爱好者都可自由组队参赛,参赛者出生年龄在1960年1月1日之后,国籍不限;

2、现役及退役的专业参赛者(包括国家队、解放军、各省市体工队、各职业俱乐部参赛者)和各县/市级或以上少体校羽毛球集训满一年者,均不具备参赛资格,其他人员不限。比赛中采取“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如若发现违规者,立刻取消其在本次赛事中所有比赛成绩。

3、所有报名参赛者必须是体格健康,不存在任何不宜进行羽毛球运动的生理、心理疾病的健康人士。比赛期间出现任何人身意外安全事故,赛事组委会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赔偿责任;

4、本次比赛限报16支队伍,毎支队伍最多报12人,其中领队1名、教练1名(领队、教练可由球员兼任,但总人数不得超过12人),球员6-12人,报名日期截止后,任何球队报名名单不得更改;

5、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参赛者比赛资格。同时该参赛者在本次赛事的所有比赛成绩一律取消;

6、本次比赛所有参赛者必须购买赛事保险,组委会将统一为每位参赛者购买保险,比赛前凭保单获得参赛资格。如在比赛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由保险公司按投保条款给予赔付;

7、名单经公示后不得调整,每名参赛者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如果比赛期间发现违规者,将立刻同时取消参赛者所代表的两支球队比赛成绩及参赛资格。

8、所有参赛者报名后,均在赛事相关宣传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大家监督,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供证据,在比赛开始进行后组委会不接受任何诉讼;

9、所有参赛者在比赛入场时,须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和国际友人凭身份证、回乡证或护照),由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场;


三、参赛办法


1、所有参赛球队可扫描赛事报名二维码报名,此为本次赛事唯一报名方式,赛事咨询热线:18059034932(袁先生);

2、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3、根据报名情况,主办方在报名队数达到一定数量以后有权提前截至报名;


四、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

2、团体比赛由五场比赛组成,出场顺序为: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3、参加团体赛的球队,每场团体赛不得少于六人,同一参赛者可兼单、双打,但不可兼两个双打。

4、团体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分组方式),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

5、记分方法(根据具体报名情况,记分方法可能会做出相应调整);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均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为三局两胜制,每局为11分每球得分制,10平后一方领先2分为胜,14平后,不再追加,先到15分为胜者。

6、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是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参赛者迟到5分钟者,判该参赛者该场比赛弃权。

7、罢赛:参赛者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为罢赛,按比赛弃权处理。

8、比赛用球:另行通知。


五、录取名次与奖项


第1名可获取价值5000元奖品,并颁发冠军奖杯

第2名可获取价值4000元奖品;

第3名可获取价值3000元奖品;

第4名可获取价值2000元奖品;

第5名-8名可获取价值1000元奖品

不足3队不进行比赛,不录取名次。


六、补充说明


1、参赛者遇有连场可休息10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2、比赛中参赛者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判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3、参赛者费用自理,并请于每个比赛日上午8时30分到比赛场馆集中,准备比赛。


七、特别声明


本次比赛为业余比赛,谢绝一切专业参赛者参赛。资格审查人员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聘。赛事组委会有权认定任何报名者的参赛资格并保留解释权和规程调整权。比赛的所有相关信息均通过赛事指定网站《海峡网》及赛事相关媒体发布,不单独通知参赛本人。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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