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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花莲县新生儿逐年减少,县政府2019年1月8日表示,为奖励生育,由原补助1万元(新台币,下同)提高至每胎2万元,其中乡镇也给予补助,凤林镇一胎奖励2万元,因此凤林镇民每生育一胎,可共得4万元奖励。

据报道,花莲县社会处表示,花莲新生儿从2013年至2016年,每年约有2600名,2018年降为2324名。为提高生育率,增进妇幼福利,自2018年8月1日起,由原实施补助1万元提高至每胎2万元,如家有双胞胎或多胞胎者,则以新生儿数给予补助。

为提供友好育儿环境,社会处表示,2018年8月起推行多项育儿福利措施,如生育补助每胎增加为2万元;自行照顾或送非特约保母或托婴中心育儿津贴每月2500元;如送县内特约托婴中心及保母则补助每月6000元,凡家中有未满2岁的幼儿,家长依其条件提出申请即可获得补助。

除县政府提供的生育补助,县内秀林乡、凤林镇、卓溪乡及富里乡皆有生育补助。凤林镇自2019年1月1日起每胎2万元;卓溪乡每胎1.5万元;富里乡第3胎以上每胎2万元。

社会处表示,育儿津贴领取条件放宽,原“父母未就业家庭育儿津贴”扩大为“育有未满2岁儿童育儿津贴”,不再限制父母一方未就业的资格,家户所得税率未达20%家庭、未申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也未接受公共或准公共化服务者即可申请。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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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奖励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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