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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丈夫发生感情纠纷后,廖某开车上路连撞8辆车,导致两人受伤。15日,被告人廖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18年9月12日21时许,被告人廖某为个人泄愤,在海淀区西山壹号院东门主干道上,驾驶一辆大众牌途观轿车肆意冲撞,造成8辆汽车损坏、2人受伤的损害结果。同日,廖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方认为,廖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针对上述指控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被害人黄某、谢某等人的陈述,伤情鉴定意见,案发现场、受损车辆照片,被告人廖某家人的证言等。

被告人廖某的丈夫刘某在证言中表示,事发时,廖某父亲刚去世一个多月,而且因两个孩子学费紧张,廖某心情一直不好。事发当日,自己与廖某发生争执,廖某遂将车开走。

廖某当庭表示十分后悔。她称,平时要抚养两个孩子,生病的婆婆也需要照顾,生活工作压力大,然而丈夫却不能理解,经常与她吵架。她说:“我当时就是不想活了,大脑一片空白,于是开车上路。”

证据显示,廖某冲撞的既包括出租车,也包括私家车,两名伤者一名全身软组织损伤,一名经鉴定已经构成轻微伤。

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廖某表示认罪悔罪,并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希望法官能从轻处罚。

该案当庭没有宣判。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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