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国内频道>社会新闻
分享

北京垃圾分类责任将立法,个人混合投放罚款上限将不低于200元

今后,个人不进行垃圾分类、混合投放垃圾将可能会面临罚款,而罚款的上限将不低于200元。6月18日晚上,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来到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联合主办的“市民对话一把手·提案办理面对面”直播节目中,就垃圾分类问题与政协委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个人混投垃圾将面临罚款

北京每天会产生将近2.6万吨的生活垃圾,人均每天1.1公斤。目前全市有29个垃圾处理终端设施,都在满负荷运转。垃圾如果清运、处理不及时,就会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孙新军在直播节目中表示,2012年,本市出台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了政府部门、物业等管理责任人、收运处置单位、垃圾产生单位的责任和罚则。但是对居民个人参与垃圾分类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只有鼓励和倡导,没有约束和强制,这导致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增长缓慢”。

今后,个人如不进行垃圾分类将可能会面临罚款。对此,孙新军表示,垃圾分类修法呼之欲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将不光对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到时候,不分类就是违法。上海已经明文规定,混合投放垃圾最高要处以200元的罚款,北京也不会低于这个数。”

市民明明已经分好的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会不会被混装混运呢?对于市民的担心,孙新军表示,这一问题将用经济杠杆来撬动,“混装混运”的垃圾进入处理设施,缴纳的处理费用会比分类收集的垃圾要多得多。

居住小区垃圾不分类可能被拒收

孙新军表示,本市率先在党政机关开展了垃圾强制分类。其中,在134家中央单位的带领下,有将近2500多家市区党政机关、2300多家公共机构加入强制分类的队伍,这些公共机构包括学校、医院、商超和旅游景点,基本上覆盖了人群集中、垃圾产生量大的区域。接下来,还将健全日常执法检查,逐步覆盖至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组织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的单位,要移交执法部门处罚;逐步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以后您住的小区要是不进行垃圾分类,或者分得不好,环卫有可能将拒收垃圾。”

生活垃圾分四类

孙新军说,生活垃圾一般分四类: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是循环利用的,报纸、纸箱、饮料瓶、易拉罐等等由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利用,俗称“收破烂”;厨余垃圾是厨房产生的,像菜叶菜帮,剩饭剩菜等;其他垃圾是保鲜膜、塑料袋、纸巾等,可送到焚烧厂发电或者是填埋;有害垃圾是对身体和环境有害的,如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油漆等,需用特殊方法安全处理。

孙新军说,垃圾分类是“最难坚持的一桩小事”,是真正的知易行难,经过这些年的持续宣传,知晓率是很高的,大家都赞同垃圾分类。效果不尽如人意的原因,一方面有一些居民是想分但不知道怎么分;还有一方面,确实是有的人今天分,明天又懒的分。还有一种是有人盯住就分,没人盯就不分。这都是客观存在的。北京的垃圾分类是在爬坡前行,不断升温,但远未沸腾。

责任编辑:林晗枝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最新社会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民进党拟收“战争税”、台军在金门打实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