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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一个体私营业主通过一个陌生号码加了微信,不料竟遭遇“套路贷”。借款才10万元,不到一个月时间,一辆奔驰车被对方强行开走,而且还被逼着写下了一张20万元的欠条。这位私营业主被对方逼得差点破产,无奈之下报了警。近日,这起套路贷中的“下套者”之一的肖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武进法院判了刑。

常州一老板遭遇“套路贷” 借款10万被逼写下20万欠条

网络配图

去年5月的一天,私营业主徐先生收到一个名为“借钱找我”的陌生号码(即肖某)申请添加微信好友。徐先生以为是生意上的伙伴,就通过了验证。3天后,肖某通过微信与徐先生聊天,问其是否需要借钱。他借钱方便,仅需提供车辆做抵押。徐先生刚好有资金需求,而且考虑到该种借款方式比银行便捷。两人一拍即合。

去年5月24日,徐先生通过肖某与出借人蒋某(另案处理)约定,借款10万元,月息3分,以徐先生的奔驰车作抵押并在车子上安装GPS。而且,合同中还约定,若出现徐先生向其他贷款公司借款或GPS长期离线等情况,徐先生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合同签订几天后,肖某主动与徐先生联系,称有人能提供利息只要1分的贷款。徐先生一想可以先借了还蒋某的欠款,利息还低一点。考虑到有违约条款,徐先生问要不要与蒋某说明情况,肖某称不需要,他不会知道。去年6月初的一天,肖某带着徐先生到无锡一家商场与贷款公司人员谈借款事宜。谁知道谈到一半时,蒋某带着几个人上门,拿出当初的合同,呵斥徐先生违约,并当场将徐先生的一辆奔驰车开走。

事后,肖某等人以徐先生违约为由,强迫徐先生写下20万元的欠条。拿到欠条后,肖某等人频频找徐先生麻烦,要其马上还钱。徐先生越想越不对劲,于是向警方报案。不久,肖某等人先后被抓获。

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肖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胁迫等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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