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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辅导学生做作业等机会,年近六旬的教师任某多次采用不雅之举猥亵儿童。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对任某提起公诉,任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且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不得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据悉,这起性侵类从业禁止案件在襄阳市是首例,在湖北省是第二例。

59岁的任某是樊城区太平店镇的一名小学老师,所带班级有1名男生、4名女生。2017年5月初的一天,他所带班上8岁的男生小朋(化名)放学回家后,不是像往常一样活泼开心,而是将自己关在房间内,直愣愣地发呆,见小朋行为反常,家人遂上前询问。谁知,在家人的追问下,小朋道出了惊人之语:任老师亲了女同学的嘴,还直接把手伸进女同学裤子用手摸……小朋的话,引起了其爷爷陈大爷的重视。陈大爷随即联系了其他几名学生家长,证实了小朋说的话。感觉事态严重,学生家长随即报警。5月5日,任某被抓获。

讯问中,任某对其多次猥亵儿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自己爱喝酒,每次喝多了酒就控制不住自己,趁着酒劲,喜欢亲吻表现好的学生,同时供述其多次抚摸揉捏女生。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任某利用教师身份和教学活动,在教学场所当众猥亵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学生,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同时,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检察官认为应当适用刑法相关规定,禁止其在三至五年内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因此,为预防任某再次犯罪,樊城区检察院在对此案提起公诉时,提出了禁止任某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的建议。

鉴于此案的恶劣性及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樊城区检察院又及时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教育部门加强师德教育,增强学生防范侵害的能力。同时,该院未检办检察官还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辖区中小学为学生们教授相关防范知识。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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