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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怀孕女子三番五次报案称自己“被强奸” 咋回事?)

“我被强奸了!”9月16日,女子小胡(化名)哭着报警。杭州湖墅派出所民警立即进行调查取证,结果却是“并非强奸”。

没想到,今年10月份小胡再次来派出所报案,这次她称自己怀孕了,并称在7月和9月前后和三名不同男子发生一夜情!

小胡说,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要求派出所帮她找到三名男子并赔偿。

这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先从9月16日说起。那天湖墅派出所接到小胡报警,小胡说她在酒店被强奸了。

民警立即赶赴酒店现场,男方也在,小胡也在。

民警把双方带回派出所做笔录,小胡认为过程涉及到强奸。但调查结果是小胡自愿的,两人通过微信认识,并发生了一夜情。民警给小胡解释为什么不是强奸后,小胡也认可了,这事就算这么调解好了。

可是没想到10月18日,小胡又来了!

这次小胡说她怀孕了。小胡说,她跟三名不同的男子发生了关系,发生关系的间隔时间并不长,不知道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要求派出所帮她找到三名男子并赔偿。

派出所了解情况后,发现小胡是自愿跟三个男子发生关系的。派出所告诉小胡她这样的情况并不算案件,也没法立案。如果她坚持要索赔、让孩子父亲负责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

可是小胡不接受这个结果!小胡说她被强奸了,那三个男的都有份,都强奸了她。小胡还说,如果不帮她找寻那三个男的,她就自杀!

由于小胡坚持报案称被强奸,派出所立案侦查,并找到了相关的男子。

调查结果当然还是一样:并非强奸。

事情发展到这时,一个重要人物出现了:小胡的姐姐。

小胡姐姐找到民警,告诉民警小胡曾患有精神病并提供病例材料。平时还是正常的,只是某件事情触发到她的情绪时,会比较激动。

了解这个情况后,湖墅派出所办案组警长李斌经过调查,确认三方男子并不知情小胡患病的事实,但为了化解矛盾,安抚小胡,警长李斌不断打电话与小胡姐姐沟通,做其思想工作,让其妹妹先打胎并进行胚胎保留。

李斌同时联系了三名相关男子,采集DNA并送检比对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警长李斌再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家属,协调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补偿事宜。

12月15日,在警长李斌和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共同调解和见证下,双方终于正式就补偿内容达成一致,签订了和解协议,至此,这起长达三个月的疑难纠纷彻底化解。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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