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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等八部门22日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平台企业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应承担相应责任。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意见从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多方面补齐制度短板,并将所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记者姜琳,海报设计杨轶群)

我国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筑起权益“防护网”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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