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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三批两类公司试点扩围敲定11家央企

临近年底,备受瞩目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名单再度扩围。近日《证券日报》记者从一位权威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第三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名单最终锁定了11家中央企业,除了目前已知的华润集团、中航工业和国机集团外,还有2家能源类央企和1家商贸物流类央企。

继华润集团、中航工业于12月17日、18日分别被确认为第三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后,昨日晚间,中工国际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之一。至此,在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提出的“初步考虑新增10户左右央企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中,已有3家央企率先“露脸”。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类公司试点名单的进一步扩围,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的必然要求。按照改革方向,未来国企和央企都将逐步改造为少量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一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及少数专做实体产业的产业集团。因此,原则上说,除了少数适宜于产业集团化发展的国企和央企外,其他国企和央企要么将被改组为以财务投资为主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要么将被改组成以产业投资为主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刘兴国预计,接下来,已经进行混改或董事会授权改革试点的国企和央企,有望逐步进入“两类公司”试点范围。

目前在央企层面,国务院国资委已先后确定两批共10家试点企业,其中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有8家,分别为国投、中粮集团、神华集团、宝武集团、中国五矿、招商局集团、中交集团、保利集团;2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则是诚通集团和中国国新。

“国资委对第三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的选择,主要是从企业的发展战略、盈利能力、董事会建设、关键运营能力等多个指标来进行考察。”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根据国有资本运营模式,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是开展“两类公司”试点的重要内容。

虽然国务院于今年7月30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两类公司”的总体要求、试点内容、实施步骤、配套政策、组织实施等五方面内容,但在周丽莎看来,省市级国资委如何组织企业形成实施方案报给省政府,央企如何组建两类公司,省市级国企如何在指导意见框架下将两类公司实施落地,都是需要进一步思考的。

刘兴国也对记者表示,对于“两类公司”来说,还有两方面问题需要高度关注:一是投资公司与平台公司的定位问题,虽然文件对两类公司有清晰界定,但在实践中,可能难以禁止两类公司彼此越界运行;二是授权边界的问题;授权太少,不利于充分激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积极性;授权过多,则可能导致监管不够,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管理层为所欲为,不利于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本报记者 杜雨萌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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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第三批试点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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