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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十堰市公安局江湾分局发出一份澄清正名书,为两位被恶意诬告的民警作出澄清。此前,两位民警在处理一个2元停车费纠纷时,当事人刘某不满民警调解,辱骂并投诉两位民警。后经核查,两位民警并无不当行为,十堰警方向两位被诬告的民警发出澄清正名书。据悉,这是当地警方发出的首份澄清正名书。

回忆8月13日那次执法,十堰市公安局江湾分局民警段成安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当日上午,他们接到某停车场报警称,有车主因不愿交停车费将车停在出入口,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接警后,段成安和另一位民警林清平赶赴现场处理。原来,车主刘某认为该停车场停车不满一小时便收2元停车费而与停车场工作人员产生纠纷,随后,刘某将车停在停车场出入口。

两位民警了解情况后,劝刘某移车,并掏出2元钱替其交费,却被刘某拒绝。随后,越来越多的车堵在出口,两位民警说,再不挪车就要采取措施。

刘某不情愿地答应挪车,但却在准备离开时骂了两位民警。“我们问他你为什么骂人,他还不承认,说是骂停车场。”段成安说。但看到车已经挪开,两位民警也没有再追究。没想到,当日刘某却拨打市长热线,投诉两位民警暴力执法。

接到举报后,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立即指派纪检监察民警介入核查。经查,发现从出警到处理结束,出警人员执法规范、语言文明,无态度恶劣、暴力执法等问题。刘某反映的问题属于恶意投诉。

调查组找到刘某核实情况后,刘某表示由于自身太冲动,扰乱了民警正常执法,更不应该辱骂、冤枉民警,愿意向两位民警当面致歉。事后,刘某向两位民警写了检讨书并向有关部门撤销了举报。

查清事实后,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给两位民警颁发澄清正名书。据了解,这是十堰警方给民警发出的首份正名书。张湾区分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宋涛告诉北青报记者,过去民警受到恶意投诉,调查之后主要是口头告知,但这样的做法还有些欠缺。这次发出澄清正名书,也是希望用书面的方式理直气壮地支持民警依法履职,维护民警的权威和尊严,激励他们更积极地投入工作。

段成安告诉北青报记者,原先自己和其他同事也遇到过这种恶意投诉或者暴力抗法的情况,如果单位不维权,可能会影响民警工作的积极性。“错了也没人澄清,没人维权,我们还有什么底气呢?也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段成安说。

文/本报记者 李涛 实习生 张月朦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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