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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有关青海龙羊峡水库饲养的虹鳟鱼是否属于三文鱼,是否能生吃的问题引发了各方讨论,有专家表示,淡水饲养的虹鳟鱼不是三文鱼,体内可能携带多种寄生虫,不适合生吃。

然而近日,在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同三文鱼分会成员单位等十三家单位共同起草发布的《生食三文鱼》标准中,虹鳟则被归于三文鱼

虹鳟鱼被归入三文鱼你能接受吗?网友:小龙虾归类龙虾了

媒体相关报道↓↓

8月10日,一直备受业内关注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正式发布。这一标准的出台填补了行业标准空白,对于规范行业操作,保障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促进三文鱼产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三文鱼是全球重要的高经济价值鱼类,因其营养丰富,肉质鲜嫩,深受国内外消费者青睐,是水产品国际贸易的重要品种。近年来,中国市场三文鱼消费量持续增加,但因目前标准缺失,引起了不必要的分歧及安全隐患的担忧,对产业和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同三文鱼分会成员单位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上海荷裕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严格把握关键控制点,结合专家科学支撑与企业实践状况,顺利通过标准审定。

据了解,该标准基于科学分类和命名方式,明确规定三文鱼的定义,标准规定“三文鱼是鲑科鱼类的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王鲑、红鲑、秋鲑、粉鲑等”。同时,对寄生虫进行了严格规定,针对目前我国水产品中对人类健康危害较大的寄生虫——线虫、吸虫和绦虫,结合寄生虫的生活史,参照GB10136中即食水产品中寄生虫的要求,对三种寄生虫的感染人体阶段(吸虫囊蚴、线虫幼虫及绦虫裂头蚴)进行了限定。此外,对产品标签作出明确要求,并标注原料鱼产地以及种名,让消费者清楚原料鱼来自哪里,知晓产品的商品名及种名。另外,标准还对产品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安全卫生指标等做了严格要求。

对此,众多网友提出质疑

虹鳟鱼被归入三文鱼你能接受吗?网友:小龙虾归类龙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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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分析指出

这份《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

只是企业内部的生产标准,

不是国标、

也不是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网友@我不是谦哥儿

本来水产的事情我也不懂,所以生食虹鳟的事儿我也就看看罢了,虽然爱吃三文鱼,但其实吃的不多,每年也就几次。但刚才自己看了下新闻的报道,我就想笑,我不懂水产,但我了解标准啊,一个协会联合的几家做虹鳟鱼生意的企业发布的一个小团体内部标准,它的效力跟你爸爸小时候跟你的约法三章没啥区别,没有任何法律效应,跟国家标准毫无关系。

我们国家的标准,按应用范围等级,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按照标准的性质,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一般都由国家或地方质监局发布,属于发布以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标准。强制性标准法律约束力最强,是执法机关执法的依据。如新闻中提到的 《GB 101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这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该标准,要负法律责任。

但新闻中提到的【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同三文鱼分会成员单位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上海荷裕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就很有意思了。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是个行业协会,下面的几家企业,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本身就是养殖虹鳟鱼的企业、上海荷裕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的主打产品就是三文鱼,也就是说,这是行业协会带着下属的利益相关企业,为了能够在国内卖“生食虹鳟鱼”,对三文鱼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定义成“三文鱼是鲑科鱼类的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王鲑、红鲑、秋鲑、粉鲑等”,为这些企业打通生食三文鱼市场铺路。

但关键问题是,所谓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它既不是国标、也不是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没有质监局给的标准文号GB/DB ,它就永远只能是在企业内部的生产标准。涉及到食品标准的修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的规定,一般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订或者批准颁发;国家未制订卫生标准的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订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也就是说,这个标准要想生效,必须报卫计委进行备案,现在它只是内部制定完了,屁用没有,真想向全行业推广,需要卫计委的标准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如果卫计委通过备案,那才算是真的改标准了。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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