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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章莹颖失踪案嫌犯拒不认罪 称正在服用抗抑郁药物)

章莹颖失踪案嫌犯拒不认罪 称正在服用抗抑郁药物

当地时间7月20日下午3点,章莹颖失踪案在伊利诺利州厄巴纳联邦法庭提审。涉嫌绑架章莹颖的28岁嫌犯克里斯滕森出庭。据当地媒体透露,嫌犯在法庭上发言一共持续4分钟15秒,接受法官询问时自称正在服用抗抑郁药物,他拒不认罪,要求陪审团审判。法庭上没有出示与章莹颖下落相关的资料,但FBI推断她已经遇害。

在提审中,一般来说法庭会告知嫌犯享有的权利,起诉他的罪名,询问是否有律师,裁决是否能保释。分析人士认为,在本案中大陪审团因为还未确定章莹颖的下落,起诉嫌犯一级谋杀的可能性较低,因此确定了起诉克里斯滕森的罪名是绑架罪。在通过了大陪审团后,仍需要告知被告人起诉的罪名,和他所享有的权利,如宪法修正案中与被告相关的权利。

据悉,下次审前听证会将在8月28日下午举行,并将于9月12日进行审讯程序。克里斯滕森的辩护律师安东尼认为,此案的审理过程会持续一年以上。安东尼说,这些不好的事情随时随地发生。

章莹颖失踪案嫌犯拒不认罪 称正在服用抗抑郁药物

图片来自Rick Danzl/The News-Gazette

美国律师协会会员、大华府地区知名华人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泰和泰华盛顿律师事务所主任程绍铭向记者介绍,在美国司法系统中,检察官在案件中起到的作用至关重要,其举证和辩护技巧等对案件的进展影响极为重要。“此次联邦法庭派出了十分强有力的检察官团队,检察官尤金·米勒和拜伦·福里瑞斯分别拥有18年和10年从事检察官工作的经验,处理过众多重大刑事案件,非常优秀,这对于案件最终指控成立非常重要。可以说,嫌犯的辩护律师遇到了非常强劲的对手。我认为受害人家属和国内的读者应对这两位检察官的资质和案件处理最后的结果抱有充分的信心。”

根据美国司法系统案件审理程序,一般要经过调查(Investigation)、指控(Charging)、聆讯(Initial Hearing/Arraignment)、文件整理(Discovery)、辩护交易(Plea Bargaining)、预审听证(Preliminary Hearing)、审前动议(Pre-Trial Motions)、审判和量刑等步骤,以保障英美法系遵循的“程序正义”。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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