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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游客云南丽江偷黄龙玉被抓 价值1.2万余元

↑涉事游客写下的证明书,承诺“不投诉”

3名游客云南丽江偷黄龙玉被抓 价值1.2万余元

↑被盗的黄龙玉 网络截图

10月21日,网上曝出一件引起网友议论纷纷的事:3名游客近日在丽江旅游期间,偷走丽江拉市海银月湾黄龙玉馆的23件商品,总价值1.2万余元。被商家发现后,3名游客表示愿意原价购买饰品,并写下一份承诺书,承诺“不投诉商家”。针对此事,丽江市旅发委昨天表示确有此事,警方已介入调查。

21日,网友@ 直播云南发博文称:10月20日,来自河南开封的许某、翟某等一行3人在丽江旅游时,在拉市海银月湾黄龙玉馆偷盗了价值12480元的23件商品,被商家发现。为解决此事,3人与店家协商,称愿意原价购买偷拿的所有商品。买下商品后,三人还写下证明,表示“事后绝不会对商家及旅行社制造任何负面言论,也不会有任何投诉曝光行为”。

从这份证明书的照片上可以看出,名字、数字、证件号等关键信息处都按了手印。除了三人签的这份文件外,还有一张照片,记录的是几名女子蹲在地下,将一沓钱放在脚边;以及10多个玉石吊坠的图片。

22日上午,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确有此事。3名游客偷走黄龙玉饰品被发现后,与商家协商,原价购买所盗玉石。但更多的细节还要等当地警方调查。目前,警方还在调查此事,没有公布更多消息。

该负责人还介绍,旅游执法部门向被盗的商家了解到,当时游客逛完拉市海银月湾黄龙玉馆后,商家发现少了一些饰品,查看店内的监控视频发现,是其中3名游客偷走了部分饰品。于是商家工作人员上前拦住3名涉事游客,找出了失窃物品。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表示:商家发现商品被盗后,应及时报警,协商解决的做法有些不妥。若3名游客的行为构成盗窃的事实,除了对商家的赔偿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游客不是自愿购买所偷商品,或赔偿的价格过高,商家也可能涉嫌强买强卖或敲诈勒索。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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